PRESS RELEASE

辉伦与协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发光伏电站项目

2012-05-18

日前,江苏苏美达集团旗下的辉伦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协鑫”,HKG:3800)在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本次协议的签署,表明双方将在供应链、产业链以及光伏电站等方面开展合作。


5月18日,美国公布对华太阳能电池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裁定中国涉案企业适用31.14%—249.96%不等的临时反倾销税率。这是美国对中国出口美国的新能源产品征收的最高反倾销税率。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共山表示,两家企业在此时的强强联手,具有非常重要战略意义。此次合作,更是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严峻的市场挑战下,国内光伏企业正从“竞争”走向“竞合”。


据悉,该次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是继月初辉伦与尚德电力战略合作后的又一次重要的行业内合作行动,在当前严峻的外部环境下,充分整合行业优秀资源,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对于公司新能源业务以及国内新能源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辉伦与协鑫、尚德的合作都强调携手开发光伏电站项目,其中与保利协鑫的合作比较好理解,保利协鑫是硅料供应商,辉伦是采购商,合作开拓市场自然而然。辉伦与无锡尚德合作的优势在于,它是央企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旗下企业,在国内开拓市场、获得融资方面具有优势。此外,苏美达从事外贸出口30多年,海外根基扎实应变能力强,2011年在行业萧条环境下,辉伦实现了盈利。


苏美达辉伦太阳能董事长蔡济波表示:“在市场阵痛期,需要大家联手渡过难关。这是个足够大的市场,谁都没能力独享。因此,即便是强势企业也竞争不如竞合,大家要有超越传统商业的思维。”


对此,朱共山也表示,此次初裁结果的公布虽然会使行业在发展中受到挫折,但他相信任何事情都是在危机中存有生机,每一个光伏企业、包括我们的光伏材料商都会积极应对,光伏企业会坚持科技进步,通过科技创新,在效率上提升,成本上下降,在管理上提升,并通过商业模式的再造来应对。


    Previous

Next